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利用打击拒执,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人赵某因害怕刑事追责,当庭归还王某欠款及利息22万余元。
王某与赵某等人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王某将赵某等人诉至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该院依法作出了民事判决,判令赵某等三人共同偿还王某借款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赵某等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依照异地执行规定移交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查找联系,赵某等人拒不到案接受执行调查,且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后对赵某经常居住地财产查询,发现其名下有多个银行账户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有大额款项进出,便将此情况告知申请人王某。王某遂以赵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在刑事自诉审理期间,赵某主动认识到错误,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自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