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0日,当申请人张某一家在濮阳县法院领到最后一笔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后,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流下了心酸的泪水,让周六仍在忙碌加班的执行干警无比动容。
2016年11月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原告父亲张甲在被告朱某建盖一座三层楼房时不幸触电身亡,法院判决朱某赔偿原告张某一家死亡赔偿金42427元。判决生效后,朱某四处躲藏逃避,拒不支付赔偿金,张某一家遂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启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予以调查,发现无可控财产,并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朱某称在医院住院,拒不到庭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面对“老赖”的无数次“躲猫猫”行为,濮阳县法院执行法官于5月20日周六果断出击,赶赴被执行人朱某家中,发现其自营着一家布料加工厂,儿子在市区负责成品销售工作,家境殷实。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朱某拘传至濮阳县法院。当我们的“手铐”及拘留决定书送到给朱某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连忙说“法官你稍等一下,我这就让我儿子送钱过来,一分钱也不少”,并当场写下了悔过书,这才有了前面的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