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上午,在濮阳县某个小村子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快、快、快,人跑了,追。”警车刚到该村,就听到濮阳县法院执行二庭庭长郭庭长大声的发出指令。
警车还没有停稳,郭庭长就拉开车门,率先跳下去,迅速冲了出去,此时被执行人李某某翻过自家墙头,往墙外的麦田地里跑。郭庭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了过去,后边紧跟着的是该院的辅警以及执行二庭的全体干警。在追了近千米之后,终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制服。这是执行干警第十一次去李某某家,终于将狡猾的失信被执行人逮住。
张某某诉李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某赔偿张某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扣除李某某垫付费用,共计73139.34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张某某向该院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某联系,到其家中寻找,均被老赖李某某逃掉。
这一次,郭庭长亲自安排,通过让申请人盯梢,办案干警摸排,执法辅警协助,一举成功将老赖抓获。现已对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家人也在积极筹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