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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威慑 让“老赖”不再心存侥幸

  发布时间:2017-04-07 11:02:44


    日前,濮阳县法院通过采取限制濮阳某化工厂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出境迫使其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由此这一纠纷得以在一个月内快速执结。

    2016年8月,濮阳某火炬公司按照当地一家化工厂的要求为其制作火炬,该公司将全部火炬制作完成后,对方却迟迟不支付价款。火炬公司遂将化工厂诉至法院,在法院判决化工厂败诉后,化工厂仍不履行判决。2016年12月,火炬公司向濮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银行、房产、土地、车管等部门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于是通过媒体曝光,将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营造“过街老赖,人人喊打”的声势。然而,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对濮阳县法院的惩戒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后了解到该化工厂法定代表人陈某频繁出镜的情况,遂依法作出限制陈某出境的决定。

    近期,陈某出国考察,在办理出境手续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才意识到自己被限制出境了。由于害怕影响企业经营的正常开展,陈某在法律威慑下,开始筹措资金,并一次性将执行款、诉讼费、执行费共计60余万元汇入法院指定帐户,案件最终得以执结。

    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是濮阳县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亮点,该院积极加强与土管、房管、车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日常执行协作,不断完善协助执行网络建设,有效提高了打击拒执行为的成效。

责任编辑:吉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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