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继承和弘扬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4月1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烈士陵园参加濮阳市“我们的节日·清明”烈士公祭仪式活动。
上午9时20分,活动正式开始,全体干警同参见祭奠仪式人员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并向烈士默哀1分钟。默哀完毕,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礼兵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随后,市领导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并整理缎带。最后,全体干警围绕革命烈士纪念碑一周,对革命先烈表达崇高的敬意,告慰烈士的在天之灵。
通过此次公祭活动,干警们纷纷表示要铭记历史、心怀感恩,传承烈士们崇高的奉献精神和奋勇争先的革命情怀,在以后的工作中迎难而上,坚定信念,永远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群众,争做一名优秀的司法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