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濮阳县的申请人宋女士手机里,存着三年前和女儿的视频。视频里,母女贴着脸颊幸福的说笑着,孩子脸上洋溢着天真的笑容。但已经近三年了,宋女士却再也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
“张法官啊,我因为身体原因多次流产已无法生育,这个孩子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和希望,现在孩子被他故意藏起来快三年了,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的女儿啊!”说起漫长的寻女经历,这位80后的年轻妈妈泣不成声,几近崩溃。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4年宋女士跟王某的离婚官司。2014年,宋女士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送达后原被告双方不服,又上诉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双方婚生女孩由宋女士抚养,男孩由王某抚养,双方互相承担抚养费折抵后,宋女士再支付王某7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不履行义务,并将女儿故意藏匿起来。宋女士在多次与王某交涉无果后,于2016年11月向濮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案件转到该院执行一庭张坤法官手中。听着宋女士满眼含泪的诉说,看着她那几近无望的眼神,执行法官暗下决心,要尽一切努力争取在春节前实现这对母女的团圆。执行法官先向被执行人王某寄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然均因无人签收被退回。后通过电话联系王某,王某则一直以在外地务工没有在濮阳为由躲避不见。执行法官遂将王某拉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了进一步查找王某的下落,执行法官与王某所在村委干部互留电话,并向村干部详细介绍案件情况,让村干部及村民提供线索。同时执行法官通过与当地派出所协调,继续追查王某。2017年1月16日,村委干部来电称王某回来了。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赴王某家中,并将王某带回法院,告知王某如不按判决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面对强大的执行措施,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王某当即对其本人逃避执行行为表示道歉,提交了悔过书,并表示为了女儿的成长和生活,他自愿放弃女方应支付给他7000余元的抚养费。王某称为了不让宋女士找到女儿,他把女儿送到了市区一所寄宿学校。随即,执行法官一行驱车赶往市区寄宿学校。
到学校已是晚上7点多钟,为了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影响,执行法官先与校领导和孩子所在班级老师沟通后,由老师将孩子带到了母亲身边。当见到近三年不曾相见的女儿,申请人宋女士瞬间控制不住情绪,抱紧女儿放声大哭起来。被执行人王某也落下了悔恨的眼泪。
2月13日一大早,申请人宋女士手持一面写着“情系百姓、执法为民 ”的锦旗送到濮阳县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赵刚身、执行法官张坤手中,不住地感谢法院领导及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其找到了分开近三年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