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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组织彩礼返还相关问题民事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7-03-14 08:57:12




    为提高干警业务水平,统一裁判标准,濮阳县法院于3月10日下午在二楼会议室对全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此次培训专题为彩礼返还相关法律问题,主讲人是该院柳屯法庭庭长朱俊科。

    朱庭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审判经验,重点讲授了彩礼的认定和范围、彩礼的返还标准等问题。只有属于“彩礼”性质的财物,才属于返还的标的。在认定彩礼时需综合考虑给付时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彩礼价值的大小,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对于财物价值大小的判断,法官要结合我地的经济状况,男方自身经济条件酌情确定。处理返还彩礼这一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确定返还主体和返还标准。返还数额要区分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共同生活及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彩礼数额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确定返还比例。

    此次培训时长一个小时,朱庭长授课通俗易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通过这次培训,在座的干警对彩礼相关问题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认识,对以后干警们在工作中处理此类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吉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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