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濮阳县法院执行一庭全体执行干警在庭长赵刚身的带领下冒着风雪到鲁河乡、八公桥镇等乡镇办理执行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老赖”,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利用元宵节前的大好时机,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进行打击。2月8日凌晨6点,执行一庭全体执行干警到庆祖镇等乡镇对“老赖”进行围追堵截,将“老赖”罗某堵在被窝里。罗某某与申请人仲某某因借贷纠纷,经濮阳县法院依法判决罗某某应偿还仲某某2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某一直躲避在外,常年在内蒙古及河北省唐山市打工,执行干警多方联系,均未配合执行工作,给执行带来巨大压力。春节前后,通过执行干警和申请人共同努力,终于将罗某某依法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经过不辞劳苦的奔波,当天依法拘留“老赖”两人,有效打击了“老赖”的气焰,执行局局长赵同彪表示:执行局要更进一步,趁元宵节前的黄金时间,对可能外出的“老赖”进行排查,坚决让“老赖“无路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