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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05 10:12:09



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页


接受群众咨询


向群众宣讲宪法精神


石文英院长接受县电视台记者采访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濮阳县法院组织法官积极参与濮阳县“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对过往群众进行宪法及法律知识宣传。

    为优化宣传效果,该院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精心制作了十个图文并茂的法律展板,在法院审判庭前进行展出,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知识及执行工作多个方面。在街道旁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同时,该院干警还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页、漫画口袋书等宣传资料,宣讲宪法精神。宣传现场共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页2000余份、发放“让法律照亮留守儿童回家的路”漫画口袋书200余本、回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在现场接受了濮阳县电视台的采访,阐明了“学宪法、讲宪法”的重要意义,表达了法院全体干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的决心。

    此次活动该院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微视等“三微一网”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展示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建设成果,为增强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庞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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