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濮阳县法院充分运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查控功能,网上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余额,节省大量司法资源,快速执结一起案件。
苏某申请执行武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武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苏某劳务款172000元。武某未按判决主动履行,判决生效后苏某申请强制执行。濮阳县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武某在北京有五个银行账户中共计余额32300元,执行法官随即对上述账户采取了冻结和划拨措施。被执行人发现账户内款项被法院扣划后,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电话交流中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讲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后,被执行人同意将下欠案款存入法院已冻结的账户由法院扣划用于偿还债务。执行法官随即继续进行了扣划操作,这样,该案在一日内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