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哲率调研组一行四人莅临濮阳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濮阳县县委书记张宏义、濮阳市中院副院长姬生强陪同调研。
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徐哲庭长一行认真听取了濮阳县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工作汇报,同一线环境资源审判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徐庭长对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和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工作衔接,保障环境修复费用等款项的赔偿到位,生态环境恢复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轻环境损害。二是重点抓好案件的宣传工作,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发挥好案件的蝴蝶效应,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关注度。三是要将健全和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作为司法改革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尽快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张宏义书记在会上指出,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生动实践,更是服务我省三项重点工作的迫切需要,县委将全力支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齐心协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有力保障。
石文英院长在会上表示,将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研究落实徐哲庭长对濮阳县法院环境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仔细研判案件案情,统筹兼顾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环境效果,为服务省委省政府三项重点工作,改善修复辖区生态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