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濮阳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一是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条例》、《准则》、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的规定,让纪律作风建设思想在干警中入脑入心,力争在干警中形成良好风气。
二是抓管理,改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漏岗,对考勤情况及时通报公示。强化“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坚决杜绝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坚决杜绝乱收费,不得接受律师、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吃请。大力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司法氛围,达到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工作发展的目的。
三是抓整改,严格纪律落实。严格按照市、县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下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集中整顿活动方案》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逐层逐级、逐条逐项查摆问题,要求干警自我查摆,撰写学习笔记、查摆报告、整改措施等,并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推动作风整顿深入开展。
四是抓督查,推进作风转变。充分利用廉政监督卡、纪检监察、案件评查、网络举报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发现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强化审务督察,进行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严查违纪违规现象,并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干警进行通报查处,让干警在心中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促进全院干警纪律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