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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集体谈话

  发布时间:2016-02-29 16:02:53




    2月26日,濮阳县法院对新任、调整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任职前廉政谈话,谈话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亚鑫主持,监察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及15名新任、调整任命干部参加廉政谈话。

    首先,监察室主任张文中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并向15名新任、调整干部宣读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条规定,要求大家“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做一名讲纪律、守规矩,公正廉明的人民法官。

    随后,尹书记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增强学习意识,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学习,坚定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诱惑,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时刻注意检点自己,严格约束自己,培养健康生活情操;三要坚持严于律己、公正用权,领导干部要珍惜岗位工作、发挥岗位职能、谨言慎行,自觉守廉、秉公用权,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四要增强争先意识。要保持吃苦争先的事业心,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最后,尹书记与新任、调整任命的15名中层干部分别交流谈话,15名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执法承诺书。大家表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把自己管好、把部门工作干好,脚踏实地,敬业奉献,在新岗位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法院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庞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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