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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张老太与子女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12-09 09:08:55


    (一)基本案情

    父亲去世前,三子女就母亲张老太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约定每人每月付给母亲500元赡养费。岂料一年后,张老太将房产无偿赠与了儿子李军,这下大女儿李丽、小女儿李菲都不愿意了。

    2014年12月,张老太将李丽、李菲、李军三子女起诉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每月赡养费500元(自2014年6月起)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开庭时,张老太因远在广东委托了代理律师出庭,小女儿李菲委托代理人出庭%C

责任编辑:陈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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