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下半年全省实施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作为全院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三项措施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进行宣传。院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定期召开行政审判工作研讨会议,就异地管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予以协调、指导,主管院长亲自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组织院里干警三十余人次进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有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发放宣传页六百余张,邀请市、县人大代表二十余人次参观行政审判工作,为行政机关授课、举办讲座十余次。
二是重视审判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作为异地管辖案件的基础和着力点,从立案审查环节开始,由行政庭室庭长亲自进行审查,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在最短时间内立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保证法律文书的及时送达;通过深入开展庭审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不断探索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强化办案法官的质量意识。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不断加大行政法官队伍建设的力度,抽调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一线办案法官充实行政审判队伍;同时加强对行政法官业务能力的培训以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端正和改进办案作风,督促办案法官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审限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