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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司法技术辅助调解“三个对接”助力审判

  发布时间:2015-08-27 09:09:15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技术辅助调解工作,实行“三个对接”,做到了技术辅助审判、执行调解的全覆盖,使鉴定评估前案件调撤及执行和解率提高到55%以上,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司法和谐。

    一是诉前技术室与立案庭的对接。针对当事人诉前对鉴定评估认知上的技术盲区,技术室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协同立案庭进行技术辅助调解工作的前置,消化小额诉讼及部分评残案件。

    二是诉中技术室与审理案件业务庭的对接。针对交通事故及文检案件,技术室发挥技术优势,向当事人充分释明伤残评定与伤残等级标准及文检案件的类比案件风险告知,让当事人心知肚明理智选择,从而节省精力与财力,避免不必要的鉴定,促成调解。

    三是执行阶段技术室与执行局的对接。针对执行评估拍卖案件变现价值低的特点,技术室发挥桥梁沟通作用,与评估拍卖机构及时联系,预测评估财产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让当事人心中有数,找准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减少执行成本,以双赢促成和解。

责任编辑:庞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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