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树木自家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随意的砍伐自家树木,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2015年5月15日,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高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2日,被告人高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种在濮阳县某村村南200米耕地里的27棵杨树砍伐。经鉴定,被滥伐的林木立木材积为11.59立方米。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濮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故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