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濮阳县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研究学习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要求即日起试行立案登记制度,并对立案登记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转变观念,即日起开始试行立案登记制度,为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工作做好准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推诿拒绝立案。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提交的诉讼材料,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二是建立诉访分流机制,确保当事人享受更加贴心、快捷、方便的诉讼服务。针对可能激增的诉讼案件,建立诉访分流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接待来诉来访群众,符合法律规定的引导立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进行耐心解释答疑。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是强化内外监督,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院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严查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立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觉接受人大、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的监督,对反映和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回应,确实存在问题的,要依法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