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司法技术室针对交通事故评残占本院对外委托案件80%以上的情况,开展技术服务双延伸活动,减少不必要鉴定及重复鉴定达35%以上,收到良好效果。
向前延伸,该院技术室主动与审理交通事故业务庭沟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向当事人释明交通事故评残标准,让当事人心知肚明,避免构不成伤残的不必要鉴定。
向后延伸,技术室主动与鉴定机构沟通协调进行鉴定后答疑,让鉴定机构向当事人充分释明鉴定意见,避免在伤残等级上的纠结与不必要的重复鉴定。
上述做法,为当事人节省了精力与财力,也为法官处理案件提供了技术支持,促进了司法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