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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鉴定评估案件分类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7-07 09:55:40


    濮阳县法院司法技术室在办理司法鉴定评估案件中,进行分类调解,使鉴定评估前调撤案件提高到55%以上,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司法和谐。

    一是评残案件技术调。针对评残案件多是交通事故案件,该院技术室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进行技术前置介入,向当事人充分释明伤残评定及伤残等级标准,让当事人心知肚明,避免不必要的鉴定及重复鉴定,促成调解。

    二是小额诉讼成本调。针对小额诉讼案件标的小,鉴定费相对而言额度高的特点,技术室进行鉴定成本分析,让当事人慎重选择鉴定,用和解促成双赢。

    三是文检案件风险调。针对文检案件鉴定,技术室进行风险告知,同时进行类比案件说明,让当事人理智选择,尊重事实,促成调解。

    四是评估拍卖案件利益调。针对执行评估拍卖案件变现价值低的特点,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减少执行成本,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促成调解。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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