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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之我见

  发布时间:2009-11-24 00:14:48


    调解案件是新时期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做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不仅要重视调解工作,更要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掌握做好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如何做好案件调解工作,说一些粗浅的感受。

    一、做好调解工作要做到态度热情,工作耐心,对当事人诚心。

     1、态度热心。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是遇到了棘手的问题,自己不能化解的矛盾,无奈之下求助于法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很多当事人不甚懂法,也不知道法院的工作程序,一到法院就有恐惧心理,如果法官态度冷漠,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当事人就会与法官产生距离,就不愿与法官多讲话,法官就不能全面系统的了解案情。相反,如果法官态度热情,讲话随和,当事人从心理上就会对法官不再防备,就会将他诉讼的目的、想法不由自主的告诉法官,会毫无保留的将案件真实情况告知法官,法官才能全面掌握案件真实情况,有利于调解案件。

     2、工作有耐心。当事人不太了解法院工作程序,一到法院见到法官都有一肚子的苦水、委屈要倒出来,说话有头无尾,没有侧重点,这样会很浪费法官的时间,但是法官必须要认真倾听,这样法官才能从当事人的唠叼中去伪存真,收集素材,抓住主要矛盾,也能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找到调解切入点。

    3、对待当事人要诚心。法官调解案件成功与否,关健先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要想让当事人信任,法官必须诚心诚意的面对当事人,了解案情后,站在法律的角度,实事求是的分析案析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判决对当事人的利弊,如果调解对当事人的好处,这样当事人就会因信任你而赞同你的观点,从而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案件得以调解。

     二、调解案件不能盲目进行,要运用科学的方法,选择适合个案的方法。

    1、明确结果法。调解案件时针对具体案情,运用法律知识,明确告诉当事人若调解不成,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让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的方法。

    2、时间缓和法。有的案件调解方案当事人应当接受却不接受,主要原因是他们打的是气官司,言明法院判决对其不利也认了,但就是不调解。这种案件不能急于求成,要冷处理,放下一段时间,让当事人感觉好像法官不闻不问了,时间一长,当事人也没劲折腾了,火气也消了,这时当事人会主动找到法官,要求解决案件,使案件能够调解。

    3、借助关系法。审理案件,有人讲情再所难免,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不能有畏难、反感情绪,反而要利用这种关系,先说服中间人,让其帮助法官做工作,调解案件,这样就好做多了,因为当事人可能不信任法官,但他们信任与其有各种关系的熟人,同样的调解方法,法官说出,当事人不一定会同意,讲情人说出他们就可能接受了。

    4、调解工作多人化。有的当事人认为 主审法官官小言轻,说话没有份量,不能使当事人信服,如果多人做工作,特别是领导出面做工作,当事人回有受宠若惊,受到重视的感觉,且认为领导高瞻远瞩,也会因心怀感激而主动让步,使案件得以调解。

5、大胆折中法。调解案件时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当事人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而调解不成,这时法官要大胆的从中间砍一刀,取中间数,当事人会认为法官无偏无向、公正无私,而欣然接受调解意见。

责任编辑:韩美玲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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