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濮阳县法院严把诉前保全三项审查关,提升诉前保全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全院共为39起案件41名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诉讼保全当天成功率达到92%,无一起案件保全错误。
一是严把准入审查关,提升诉前保全有效性。濮阳县法院在收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办案法官严格审查案件的真实性、被申请人的履行能力、案件胜诉的可能性等,以确定财产保全的必要性,避免形式审查、过度保全的现象发生。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依法驳回了6起案件的诉讼申请。
二是严把担保审查关,提升诉前保全人性化。濮阳县法院在研究决定提供担保的方式及数额时,从申请人的赔偿能力、案件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种类及拟采取的保全措施等多方面进行考虑;属于司法救助对象当事人的保全申请,若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酌情减少提供担保。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共为3名需要司法救助的当事人进行了诉讼保全,有效保障了困难当事人权利。
三是严把保全内容审查关,提升诉讼保全明细化。濮阳县法院规定对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列明的保全财产应有详细情况、数额或价值,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当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时应提供与申请人相当价值或数额的反担保,把诉前保全的风险降到最低。濮阳县法院先后对41名申请人和3名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进行了审查,为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