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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为聋哑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充分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14-06-09 09:54:18


    2014年6月5日,濮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多名聋哑人共同抢劫、抢夺、盗窃案件。本案被告人田某、李某、于某、胡某四人均系聋哑人员,为使案件能够客观公正查明案件事实,濮阳县法院在为四被告分别指定辩护人的同时,还从濮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聘请两名专业手语老师作为本案的翻译人员,在庭审时进行同步翻译,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2013年12月2日13时许,四被告通过网络视频以结婚的名义将受害人李某某骗至濮阳县清河头乡附近,对其殴打、威胁后抢走现金200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2013年12月3日17时许,四被告将受害人陆某骗至濮阳县清河头乡附近,持仿真手枪对其进行殴打,抢走其身上现金和手机,并威胁其家人拿钱赎人。2013年12月3日1时许,四被告窜至濮阳县文留镇某服装店内,盗窃羽绒服、牛仔裤等价值三万元左右的物品。2013年12月3人22时许,四被告窜至濮阳县柳屯镇某门市门口,趁受害人高某不注意,将其包抢走后逃窜。

    庭审中,审判员、公诉人与被告人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平复了聋哑被告人内心的恐慌,确保了聋哑被告人的意思及时准确完整的反馈给法庭,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在最后陈述的时候,四名聋哑被告人表示十分感谢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及提供的手语翻译服务,表示一定会好好接受改造,重新回归并融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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