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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询、冻结银行账户难的问题反映

  发布时间:2014-06-05 09:24:34


    虽然新民事诉讼法加大了对拒不协助法院查询的惩戒力度,将罚款额度由原来单位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提高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但是司法实践中法院查询、冻结银行账户难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严重降低了审判执行效率,极大程度损害法律权威和法院形象。

    银行无查询、冻结专用窗口。在实践中,承办法官查询范围一般为辖区的四大国有银行和遍布乡村的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在进行查询、冻结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出示相关证明和法律文书后,六家银行均无专门窗口进行接待,需要法官在银行取号机依号排队,在银行排队人数较多时,承办法官需要等待1小时以上,平均时间在30分钟以上,这样极易导致被查询账户的财产转移,极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

    银行内规阻碍依法行使职权。协助法院对案件当事人存款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是银行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然而,在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地方银行以地方土政策、内部规定和领导审批为由,以消极状态拒不协助法院进行查询、冻结。在实践中,有个别银行要求行长签字同意才能查询,甚至一些银行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在出具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和法律文书的同时,要求法院工作人员留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查询。

    银行查询冻结业务生疏。因银行对协助查询冻结的不重视,造成银行对其工作人员具体业务技术操作要求标准过低,也很少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从而造成银行工作人员面对法院查询冻结一无所知,不知道如何操作,甚至有些银行只有一个工作人员会操作,在其不上班时法院就无法进行查询、冻结,给法院工作造成困难、不能及时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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