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柳屯法庭在调解工作中努力找准矛盾症结,把握当事人心理特点,加大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促成案件调解。近日,柳屯法庭运用此做法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使即将离散的一对夫妻重新和好,破镜重圆。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牛某某结婚多年,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近几年被告对原告疑心加大,经常对原告谩骂或殴打。今年3月的一天被告对原告打骂,原告遂回娘家居住并提出离婚。法官经调查发现原被告结婚十几年,感情基础尚好,只是近几年被告无故对原告起有疑心而导致夫妻发生纠纷。原告起诉离婚也只是想对被告警告一下,而并非真心离婚。根据这一情况法官遂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悔改。同时法官又对原告进行劝说,原告表示只要被告改正错误可以和好。于是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村干部、家族长参与调解。经过二年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女方表示可以原谅男方,男方也写下了保证书保证改正错误,女方愿重归于好。一对即将离散的鸳鸯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终于再次携手迈向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