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县法院“三个到位”全力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4-11 08:56:51


    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濮阳县法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做好“三个到位”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部署到位。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全体干警会、专题党组会,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成立活动办公室,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活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便民举措落实到位。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推行巡回开庭、阳光审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对已受理的“三留守”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对“三留守”人员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及时实现权益。目前,濮阳县法院办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14件,审执结案件12件,结案率85%,庭审直播案件1件,执行案款6万余元,减缓免交诉讼费8046元。

    三是法律宣传强化到位。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自身法律保护意识。特别关注校园中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通过法入校园、学生参观法院等活动引导留守儿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濮阳县法院共接受三留守人员法律咨询100余次;组织审判法官深入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及座谈会5次,发放法律书籍80余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C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