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濮阳县法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作了动员讲话,县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孙学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良学主持,县委第四督导组全体成员、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张勇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张院长对该院活动开展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把握关键,高标准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并及时整治。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确保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督导组组长孙学民代表督导组做了重要讲话,传达了县委精神,并对濮阳县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以“一学二促三做四突出”专项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等重点任务;二是真抓实做,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步骤有序推进活动;三是务实从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联系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注重突出法院特色,丰富活动形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真满意的实际效果。
最后,参会中层领导干部对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督导组与部分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