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濮阳县法院特邀县一中部分师生旁听了一起被告为多人的寻衅滋事案件,给他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讲座。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效果,濮阳县法院的法官结合青少年易冲动、易动怒的性格特点,选取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进行公开庭审。被告几人只因吃饭时临桌的一个不屑眼神而大打出手,致使多人受伤,自己也难逃刑罚。
庭审后,法官们结合这起寻衅滋事案件,从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讲起,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常识,给学生们分析法律究竟是什么,法律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同时还耐心解答学生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参与此次庭审法制课的学生纷纷表示,自己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克服不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