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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

  发布时间:2014-01-02 11:20:53



    12月31日下午,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在我院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留宝一行4人及院领导、中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勇院长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留宝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在宣读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对137名陪审员任命文件后,张勇院长、宋留宝副主任等人向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民陪审员代表李栋、王瑞芳、李海山、王琨依次作了表态发言。

    仪式结束后,张勇院长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对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民间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增强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他希望人民陪审员扮演好四种角色,既要当好人民陪审员,又要当好法律宣传员;既要当好司法监督员,又要当好群众协调员,为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做出新贡献。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留宝指出:举行隆重仪式对新选任的137位陪审员进行集中颁证,是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的具体体现,同时也表明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度重视。他希望人民陪审员时刻牢记党的重托,牢记人民的期望,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职,忠于职守,为我县赶超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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