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分析研究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从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及时了解群众对该院各项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实行代表联络制度。濮阳县法院邀请与案件毫无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案件审理以及案件本身折射出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该院对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总结,在案件审理中予以采纳,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全年该院特邀人大代表旁听庭审10次,收集工作建议13条,其中关于案件审判建议8条,加强社会管理意见建议5条。
二是实行案件回访制度。濮阳县法院向当事人随机发放《意见征求表》、《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对案件整个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当事人反应良好、群众满意的进行全院表彰推广;对群众不满意、审判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追查整改;若是群众不理解或其它因素的,则做好答疑、释明和说服工作,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全年该院通过回访收到案件当事人及群众意见85条,其中将16条切实可行的建议纳入规章制度范围,切实提高了干警群众工作意识。
三是执行便民联系卡制度。当事人申请濮阳县法院强制执行时,每案发放一张“执行便民联系卡”,温馨提示当事人积极参与执行,提供被执行人的个人动向、财产情况等一切线索,同时积极监督执行干警的执法行为,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更有效的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此项制度推行当日就接收当事人咨询执行情况电话10余次,举报当事人财产线索8次,有力地促进了案件执行。
四是完善领导接访制度。濮阳县法院坚持完善信访案件的接访、下访、回访机制,院领导带头落实信访积案责任制,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明确承办部门和办理期限,加强跟踪办理,事后反馈回访。并定期召开当事人座谈会,请对案件有意见的当事人或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当事人到法院,由承办人释明法院判决理由及依据,息访息诉。全年该院共受理赴省信访案件15件,受理赴市信访案件11件,受理赴县信访案件21件,均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