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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强塑四种意识优化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3-12-19 09:40:36


    面对当前因个别数法官作风不良导致法院队伍整体形象受损的严峻形势,濮阳县法院从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体要求,以树立“四个意识”为目标,以“零容忍”的态度,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作风的“零投诉、零信访”,人民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强塑为民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认真落实文明司法、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等制度,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为立案信访大厅配置了电子卷宗远程查询系统,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等便民设施,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先后对12件案件17名困难案件当事人实施救助,救助资金13.6万元;对41起案件53名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6.5万元。

    强塑规范意识。扎实开展“两评查”和“公平、公正、公信”执法大检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着力提高法官规范意识,规范法律适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自觉遵守职业规范,坚决防止执法办案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庭审中的随意行为和裁判文书制作中的低级错误。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组织庭审评查124次,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到庭参加庭审10次,先后对2013年以来结案并生效的3256件裁判文书进行了自查和互查,对发现的瑕疵文书重点进行了整改,全院庭审、裁判文书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强塑务实意识。向社会公布法院承诺十件实事;加强调查研究,改进文风,提高管理保障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细化考核指标,推行务实化考评,濮阳县法院在去年审判管理10项指标上,增加到25个考核指标,并纳入全院季度、年度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从而科学务实、综合评价每个部门以及每名法官的工作成绩。

    强塑廉洁意识。濮阳县法院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和省法院“十条禁令”;建立警示提醒制度,对群众反映有不廉洁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了解属于苗头性的问题,及时与法官沟通、谈话,告诫警示;全面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卡随案走,将案件当事人监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全年发放廉政监督卡600余张,先后对6名廉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干警自警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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