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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子女不尽孝 法院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12-19 08:15:19


    2013年12月14日,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既教育了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有力的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家住习城乡的王老汉一直独立生活,膝下有四个子女,三个子女平时经常去看望老人,生活和经济上对其照料、供养, 但年事已高的王老汉身体越来越差,打针吃药是生活常态,生活越过越艰难,可二儿子这两年来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在乡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后,无奈之下王老汉将二儿子起诉到法院请求给付赡养费。

    坝头法庭法官转接到该案件后,立即前往王老汉的住所地走访群众、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发现:原来王老汉的二儿子与其侄子因日常琐事引发打斗,目睹此事的王老汉赶紧拉住二儿子,并训斥了他,这才平息了一场家庭风波,谁知他因此怀恨在心,这两年来对老人不管不问,矛盾越积越深。

    为了让老人尽早安享天伦之乐,坝头法庭法官了解真实情况后,电话联系了老人的二儿子和儿媳到法庭参与调解,还召集了老人的其他儿女、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法庭协助调解,承办法官先安抚了二儿子和儿媳恼怒的情绪,细致深入地说法析理,指出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子女理应关心和照料老年人,遗弃或虐待老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老人的其他儿女和司法工作人员也积极劝导,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做子女的要心胸豁达,家和才能万事兴。

    近两个小时的耐心疏导,二儿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悔过,恳求老人原谅,承诺今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加倍弥补犯下的过错。儿媳也表示不该纵容丈夫不尽孝的行为,真诚地向老人赔礼道歉希望能原谅自己的愚昧无知。王老汉不禁潸然泪下,当即原谅了二儿子,并表示往后会多体谅儿子和儿媳的难处,并撤回了对二儿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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