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互帮互助本应提倡,但应辩明是非,不能助纣为虐。而赵某好心帮倒忙。助推他人受刑罚后,自己也受到法律制裁。2013年10月15日,濮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赵某单处罚金三千元。
2011年4月12日,赵某明知本村村民王某女(已判刑)骗领王某女孩子的孤儿补贴款,仍在王某女出具的虚构在监狱服刑的王某女丈夫赵某某因肝癌于2009年10月18日死亡证明信上签字,致使赵某某的户口被注销,王某女骗领补贴款8400元。案发后补贴款被追回。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其属从犯并返还赃物及认罪态度较好,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