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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巧调解 离婚双方终和好

  发布时间:2013-10-22 09:56:42


    2013年9月25日,濮阳县法院文留法庭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本来已经分居长达半年之久的,并且被告已经同意离婚的离散鸳鸯又重新走到了一起,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7月11日,文留法庭受理一起肖某诉侯某离婚案件。经法官的耐心询问双方后,找到了双方发生矛盾的关键点,被告侯某自幼丧母,其父再婚娶妻,被告侯某与原告肖某结婚后,原告肖某与被告侯某之继母发生矛盾。被告侯某之父因再婚不易,家里事情一直由侯某之继母当家作主,因原告肖某与被告侯某之继母的矛盾诱发原、被告争吵进而原告某起诉离婚,被告侯某与侯某之父没有妥善解决原告肖某与被告侯某之继母所发生的矛盾,加上原告肖某家人介入矛盾,导致双方矛盾加剧,两个年轻人认为双方已经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了。

    法官找到矛盾的关键点后通过双方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找到双方家人,通过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双方都认识到的了自身的不足,双方各退一步,由被告侯某之父部分出资,原、被告及其生育子女一起外出打工,进而消除原告肖某与被告侯某继母的矛盾;原、被告也都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家庭成员,需要时间与家人相互磨合,相互礼让。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显示出调解工作在处理基础矛盾中的重大作用,成功挽救了一个本已破碎的家庭,对原、被告襁褓中子女的健康成长及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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