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办案法官通过耐心调解,促使被告人的母亲自愿替子偿债,从而化解了矛盾。
2012年6月,王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25000元,约定借款一年,2013年7月,李某多次找王某索要借款,王某均以手头紧为由未予归还,无奈之下,2013年9月李某向濮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办案法官对该案进行认真分析决定先予调解。在去被告人王某家中送达诉状时,不料其外出进货没有回来,只有其母亲一人在家。办案法官向其询问其儿子的情况,拉家常,关切询问身体状况,并详细告之其案件情况和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一番耐心开导让王某的母亲明白了儿子犯下的错误。老人主动拿出自己的22000元积蓄交给办案法官,办案法官当即与原告取得联系,说明该情况后,原告表示自愿放弃3000元债权。至此,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成功得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