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前,濮阳县人民法院法官从快处理,为张某等五位六十多岁的老人讨回了被工头王某拖欠的血汗钱。
张某等五人是濮阳县柳屯镇的农民,2013年6月,到台前县在王某承包的工地上打零工,并约定工资一个月一发。但直到2013年10月,白白干了三个月的活却没一分钱报酬都未拿到。无奈之下,五位老人将被告王某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决定立即开车到台前县寻找被告王某,争取在重阳节前为老人追回欠薪。找到王某后,办案法官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劝导工作,王某终于被打动,将28700元现金当场予以发放。五位老人拿着讨回的血汗钱,对办案法官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