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三项措施做好送达调解工作
作者:王博 发布时间:2013-10-10 09:33:08
濮阳县法院在案件诉讼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做好送达调解工作,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首先,在诉前送达法律文书阶段,通过走访当事人及其亲属、村居委等方式,及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当事人基本信息,找出案件双方矛盾焦点之所在,有针对性的进行就地调解。
其次,在诉讼过程中,送达相关文书时,法官针对复杂性案件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者等相关人员,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再次开展调解工作。
最后,对于在审理阶段没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官在送达判决书环节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力促使案件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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