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司法服务。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主动深入企业、社区和农村,加强与基层民众的沟通交流,面对面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司法需求。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决策服务。
二是坚持多元化解纠纷。对出现的纠纷在立案前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力争用非诉讼途径合力化解,为区域建设及各项政策的落实提供了优越的法制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以案讲法、送法下乡、法律宣传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推进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司法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