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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采用“三步走”方式促进拒执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3-09-09 09:01:59


    自河南省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通知》以来,濮阳县法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创新执行方式和措施,采用“三步走”的方式,促进拒执案件的有效执行。

    第一步教育引导。强化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劝诫,运用换位思考、亲情打动、法制教育等心理引导,讲解拒执的法律后果,敦促拒执人履行义务。截至8月底,濮阳县法院已通过教育劝诫,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结案39件,达成和解协议7件,有效地促进了案件的执行,缓解了执行难问题。

    第二步严厉打击。对构成拒执罪的五种情形,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制止第三人恶意协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探索悬赏举报和授权调查制度,通过法律手段对“老赖”给予严惩。截止8月底,濮阳县法院已判决拒执罪1人次,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次,有效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

    第三步执后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将一些拒执罪典型案例加以宣传,将“老赖”进行曝光,同时通过执行局干警走村入户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宣讲,在社会上形成服从、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风气,构筑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秩序。截止8月底,濮阳县法院结合因拒执追究刑事责任实际案例制作宣传单1000份,条幅20余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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