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个父母都是为自己的孩子倾尽所有,但是不能因为自己的孩子,而损害他人的利益。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两方孩子父母在医院为孩子排队注射疫苗,因排队问题一言不合,发生厮打以致一方将另一方打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和其妻子、岳母一起到濮阳县柳屯镇卫生院给孩子打防疫针,因为当天是统一注射疫苗,前来排队的人较多。在焦急等待中,被告人胡某因为排队问题与同样来该院给孩子打针的孙某、韩某等人发生争吵,继而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胡某将韩某打倒在地,并用脚将韩某踢伤,致韩某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经鉴定,韩某右耳的伤属于轻伤。
濮阳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被告人犯罪情节,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