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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办好“三件事”争取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3-08-19 18:24:48


    一是做好“正事”。进一步加大重审案件审判期限的管理力度,力求杜绝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及时公开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件案件,真正做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

    二是管好“闲事”。为因困难未交纳诉讼费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开辟“绿色通道”,让每一个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除此之外,法官还经常关爱困难当事人,对医疗损害、道路交通事故、雇员受害、工伤等部分伤残困难当事人进行慰问,尽可能为其提供交通便利等。

    三是敢纠“错事”。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中院发还重审的案件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如果发现判决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就会及时重审或裁定再审,通过重审或再审程序,依法纠正原判的错误,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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