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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房产大打出手 亲生兄弟翻脸无情

  发布时间:2013-08-16 10:23:57


    2013年7月30日,濮阳县人民法院的同一位法官分别于上午八时和下午三时在同一审判庭审理了两起故意伤害案件,令人惊奇的是,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却互换了位置。

    这是一桩亲生兄弟互殴事件,只是因为老父亲留下的一套房产发生争执。被告人王大某与王二某是一母同胞的亲生兄弟,他们还有个弟弟王小某,因年少残疾一直未婚,住在老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座院落里,由二哥王二某照顾。

    2012年濮阳市大庆路进行拓宽,大哥王大某家的院子被划进了修路范围,于是就想起多年前跟三弟经过协议双方同意归王大某所有的坐落在小弟王小某院落中的东屋,准备趁着修路在此居住,岂料遭到三弟王小某反对,二人发生争执。身有残疾的王小某觉得大哥王大某欺负人,就找来二哥王二某评理,结果王大某与王二某争执厮打起来,均受轻伤被人送进了医院。其三弟王小某也在案件推进过程中因疾去世。

    濮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大某、王二某相互殴打致双方均为轻伤,二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二人都对认识到了错误,且都有悔改之意,相互取得了谅解,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且二人在法官的协调下,对于被争执的房屋进行了商议,确定了归属,表示此事过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不再做伤害兄弟感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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