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由院长签定全院廉政建设责任状,中层领导与院长签定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强化院长、主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在全年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从源头上对财务管理、院务公开、裁判文书签发、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扣押款物管理及拍卖、车辆使用、办公用品购置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制,真正使廉政制度成为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院管理的高压线。
其次,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院干警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切实加以整改,使腐败苗头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汇报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来院旁听庭审和参与执行工作监督,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
最后,组织全院干警家人为干警书写廉政亲情寄语。对于干警家人书写的廉政寄语,再由本人进行解读,说出自己对于寄语的理解和以后的打算。把廉政建设真正融入到干警家庭之中,时时刻刻鞭策自己,让干警不负家人对自己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