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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官“乘胜追击” 多方调解复亲情

  发布时间:2013-07-18 09:22:06


    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理了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案件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系邻居,且有远房叔侄的亲戚关系,其纠纷就是由邻里之间的小纠纷引起肢体冲突而产生的赔偿数额不一致问题,并且此案又提出了申请执行。濮阳县法院办案法官仔细翻阅案卷材料,认真分析,决定与执行局所负责的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执行案件一并进行调解。

    调解当日,濮阳县法院办案法官邀请了濮阳县的社会法官一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不相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此时该院法官与社会法官采取了“各个击破”,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做工作,并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弱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剪不断分不开的亲戚关系方面入手,见当事人有所松动,我院办案法官“乘胜追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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