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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县法院“五快”集中解决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07-16 09:25:42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河南省濮阳县法院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推广“五快”举措审理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一是快速立案。该院在立案时依法适度放宽立案条件,认真落实便民政策,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快速调解。积极会同劳动监察部门、妇联、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组织参与调解或者委托调解,最大化解纠纷。

    三是快速审理。该院抽调专门力量优先审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的依法及时裁定先予执行。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

    四是快速结案。为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结案,同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适用督促程序。

    五是快速执行。该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并加大非诉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院积极受理,及时执行。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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