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濮阳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不断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欠款纠纷合同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作出让步,案件得以和解执行。
濮阳县某食品公司与该县某纸业公司是多年合作伙伴,食品公司在纸业公司订购纸箱,双方都能按合同按时进行结算。可是由于管理存在漏洞,经营不善,该食品公司陷入经济瘫痪,再无回转之力偿还欠该纸业公司的货款26万元。纸业公司向食品公司索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2013年6月,经法院审理判决,责令被告食品公司偿还原告纸业公司欠款26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该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食品公司已倒闭,执行能力较低,并及时将这一信息反馈给原告纸业公司,并进行耐心的调解使其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可以用其可动产作为抵押来偿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