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群众工作 灵活处理案件
作者:马传聪 发布时间:2013-06-21 09:17:09
河南省濮阳县法院文留法庭法官通过学习转变观念,要求法官既要学会做司法工作又要学会做群众工作,把寻求救助的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对待,同情理解当事人的困难,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在不违背法律规定情况下尽量灵活处理,达到最佳社会效果,比如张某等宅基地纠纷案,双方系邻居,为一点小事打官司,真正目的是争面子,法院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作出裁判,向原告送达后,原告思想起变化,法院又抓住时机做工作,化解矛盾,以撤诉结案。用灵活方式达到目的,促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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