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按照省市两级法院关于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法庭要求,成立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法庭的基础上,与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发挥该法庭的职能作用,濮阳县法院以“四个注重”为原则,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
注重快速立案。该院对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在立案大厅设立快速立案通道,设置指示牌,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的立案措施,并在辖区企业较多的人民法庭开办预立案窗口,缩短立案周期,涉及劳动者权益案件当天立案率达100%。
注重提升服务。该院注重走访工地、企业,进入企业比较密集的乡镇工贸示范区进行集中法制宣传,选取近几年该院审判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典型案件汇编成宣传手册。同时向企业招工部门发送联系卡。在立案大厅设置咨询台、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展台。自推行该机制以来,濮阳县法院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开展集中宣传3次,组织相关企业律师召开调研协调会2次。
注重优先审理。该彻优先审理的原则,对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案件组成专门合议庭,压缩各环节所用时间,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引导双方化解争议,强化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努力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调解率和履行率,确保此类案件尽快审理执结。
注重强化执行。对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依法先予执行。对已生效未执行的判决,依法尽快强制执行,采取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奖励举报等手段,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力度。同时,该院加强与工会、银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沟通,发挥执行联动合力,保障执行到位、保障到位。
今年,濮阳县法院采取“四个注重”已审结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105件,其中95件按裁判文书履行完毕,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