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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三研评、三总结”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6-03 09:29:14


    濮阳县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在加强全院干警法律理论学习的同时,采取“三研评、三总结”提高审判质效。

    一、公开研评庭审,提高庭审效果。院领导及审委员委员通过现场和监控中心隐蔽观摩庭审两种方式,对庭审程序、庭审质量、庭审效果、庭审秩序等进行公开研讨评定。总结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和不规范行为,使法官的驾驭庭审、处理应急事件、规范言行等庭审综合能力得到了提高。从而促进庭审功能的实现,完全杜绝了开庭走过场的现象。

    二、公开研评裁判文书,提高裁判质量。通过每月的卷宗评查,由院评查小组公开对瑕疵裁判文书进行公开研讨评定。总结语言表述、案情归纳、焦点总结、逻辑论证等方面的不足,查找原因,干警在讨论和交流中得到了学习和提高,从而使裁判文书质量得到了全面提高。

    三、公开研评发改案件,提高裁判水平。审委会定期对各类发改案件听取汇报,公开进行研讨评定,找出发改案件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和经验,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促进了裁判质量的提高。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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