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法官通过远程办案快速结案的同时也使当事人免去了来回奔波之不便。
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经朋友介绍认识,2004年在柳屯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由于性格差异太大而经常发生矛盾。2007年7月,被告外出打工,双方六年多无任何联系。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及邮寄快件方式向被告送达了离婚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并就离婚事宜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调解意见。法官随后以快递方式给被告寄送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并在收到被告签名确认的调解笔录及送达回证后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将民事调解书快速送达了原告并邮寄给被告,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均表示满意。